要回答這個問題,必須先問自己,程式設計對自己而言代表的是什麼意義?對我而言,程式設計這一行代表的只是另一種工作類型,沒有什麼大不了的,其他的工作類型會面臨到的問題,程式設計也會碰到,不多也不少。
有人會認為程式設計很厲害,寫出一堆看都看不懂的東西就能賺錢,但是回過頭來想想,當你去修車或是修音響的時侯,你只看到老板東摸摸西摸摸的,不多久就修
好了,問他是什麼原因,他就講了一堆讓人有聽沒有懂的話,裡面不時還加一些專有名詞,這是一樣的道理,所以結論就是「行行出狀元,內行唬外行」。
有些人認為要走程式設計這行必須要"有興趣",我倒不這麼認為,有興趣固然最好,沒興趣也不是?對不行,要不然我們委託104做個問卷調查,看看有多少比 例的人們目前從事的是自己"有興趣"的工作?興趣能與工作結合固然最好,但不是必要條件,就像古時侯所講的「門當戶對」,能「門當戶對」是最好的情況,如 果不能就有其他的問題要去克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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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rogramming 基本上是一種「設計」工作。如果沒興趣,將得到一個「程式碼打字人員, code typist」,而不是一個「程式設計人員, program designer」。
雖然資訊軟體產業這一行還是需要 code typist ,但走這條路不等於走程式設計這一行,而且通常都待不久。